一部几乎得罪所有人的加密市场结构法案
原本被视为美国加密监管走向“确定性拐点”的《加密市场结构法案》(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简称 CLARITY 法案),在真正的文本曝光之后,却迅速从行业寄予厚望的“规则之光”,演变为一份几乎让所有参与者都感到失望甚至愤怒的文件,其直接后果是:在 Coinbase 公开反对后,美国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原定于当地时间本周四举行的内部审议被临时取消,而后续时间表至今悬而未决。
按照原计划,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与农业委员会将在同一时间节点分别完成各自负责部分的内部审议,但现实却是,农业委员会因两党分歧已将审议推迟至月底,而银行委员会则在最后关头踩下刹车,使整部法案在尚未形成完整参议院版本之前便陷入停滞状态,这也折射出该法案在政治层面和行业层面所面临的双重阻力。
从立法初衷来看,CLARITY 法案本应是一份为数字资产世界“划清边界”的指南,其核心目标在于明确“哪些资产该被监管、由谁监管、监管到什么程度”,以终结多年来 SEC 与 CFTC 权责不清、以及“以执法代替立法”的灰色状态;然而,当银行委员会拟定的条款全文被披露后,行业才意识到,这并不是一部“鼓励创新的框架”,而是一套几乎将 Web3 彻底压入传统金融模具中的监管蓝图。
从立法结构上看,这部法案的复杂性本就决定了它难以快速推进:2025 年 7 月,众议院以 294 票赞成、134 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初版 CLARITY 法案,并将其提交参议院,市场一度乐观地认为最迟在年底即可完成立法;但由于法案直接牵涉 SEC 与 CFTC 的监管权划分,参议院必须由负责监督 SEC 的银行委员会,以及负责监督 CFTC 的农业委员会分别拟定条款,再合并成最终版本,而目前双方甚至尚未在“基础框架”上达成一致。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推进速度,而在于内容本身。银行委员会版本的 CLARITY 法案,被普遍认为对 Web3 项目、基础设施提供者乃至投资者施加了远超预期的约束:无论是否享有注册豁免,代币的发行、转移和出售都被纳入高度细化的监管之下,以至于不少业内人士调侃,这份文本更像是“假如哈里斯政府主导加密立法”时才会出现的版本。
在代币定义上,法案首次对不同类型的数字资产进行了系统划分:公链原生代币被界定为“网络代币”,不视为证券但需履行持续披露义务;DApp 等项目发行的代币则被定义为“附属资产”,被明确纳入“投资合同”范畴,即便可以豁免注册,也依然面临严格的转移限制与信息披露要求。NFT 领域的冲击更为直接——除少数功能性 NFT 外,大规模可交易 NFT、碎片化 NFT 以及代表经济权益的 NFT 均被视为证券,意味着当前所谓的“蓝筹 NFT”在法律层面几乎无一幸免。
对于代币化证券和 RWA,法案的态度更为明确:证券属性不可被技术包装所改变,所有现行证券法完整适用,任何试图通过“上链”绕过监管的路径都被彻底堵死,这也意味着此前备受关注的美股代币化平台,未来大概率需要接受与传统券商无异的监管要求。
相比 SEC 过去“万物皆证券”的执法逻辑,CLARITY 法案在定性上看似有所收敛,但在操作层面却设置了更高门槛。项目在被认定为“去中心化”之前,必须提前至少 30 天向 SEC 披露详尽信息,并在随后三年内每半年更新一次,直至完成去中心化认证;与此同时,创始人和关联方在代币转让上的限制,几乎将早期流动性彻底冻结。
在融资方面,法案试图彻底重塑代币融资的底层逻辑:只有同时满足融资规模上限和第三方托管要求,项目才能享有注册豁免,而这意味着项目方在代币可交付前对资金本身并无控制权,ICO 时代那种规则可随意更改、额度可无限扩张的模式将不复存在;即便如此,项目仍需长期履行披露义务,直到获得去中心化认证。
DeFi 监管条款同样极具争议。凡是被认定为可被个人或组织控制的协议,都将被视为“非去中心化”,需注册为证券中介并遵守 AML、KYC 等规则;即便是前端由美国实体运营的协议,也需承担制裁筛查和交易监控责任。唯一的缓冲来自开发者豁免,但前提是其对协议规则不具备任何控制权。
在经纪商、交易所和银行层面,法案则几乎将数字资产行业完全纳入银行保密法体系之中,同时在稳定币领域设立了“禁止利息、允许活动奖励”的精细区分,以避免稳定币被包装为类存款产品,这一设计被部分业内人士视为对银行体系既得利益的直接保护。
也正因如此,Coinbase 创始人 Brian Armstrong 公开指出,该法案实质上禁止了股票代币化、扩大了政府对 DeFi 用户行为的监管权限,并通过限制稳定币奖励为银行打击潜在竞争对手提供了制度工具。
从整体效果看,这是一部几乎“无差别打击”的法案:项目方面临长期披露与套现限制,NFT 市场被制度性压缩,DeFi 在合规成本下失去去中心化优势,而普通投资者的链上金融活动也被纳入高度可追踪的监管视野。其积极一面在于显著提高了作恶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但代价是创新门槛被抬高,小型项目被排除在外,行业资源进一步向大型机构集中。
归根结底,CLARITY 法案并未将 Web3 视为一个需要“新规则”的新领域,而是选择将其直接塞入百年前就已成型的金融监管框架之中;在这套框架下,加密货币不再是制度创新的试验田,而只是另一类需要被驯化的证券资产。
再叠加两党博弈与中期选举压力,共和党在推动宽松监管与争取政治安全之间不断妥协,使法案逐渐偏离最初的“创新友好”方向。最终呈现出的 CLARITY 法案,与其说是一份保护投资者的盾牌,不如说是一封来自传统资本体系的“招安书”,在明确秩序的同时,也悄然收回了去中心化世界曾经承诺的想象空间。